本报武汉2月8日电(记者夏斐)湖北省教育厅、省纠风办今天在此间联合召开电话会议,宣读了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坚决治理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
电话会上,湖北省教育厅重申,今年春季开学,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杂费仍按1995年制定的标准执行,各地不得擅自提高;要坚决降低学生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在贫困地区农村小学春季要尽量使用黑白版教科书,从下学年开始一律使用黑白版教科书,学校原则上只能代收教科书费和经省教育厅审定的寒暑假作业的费用,其他资料一律由学生自行购买;要采取减、免、缓政策保证贫困学生按时入学,决不能使老百姓的孩子因交不起钱而失学;要切实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严禁学校为政府和部门单位以及个人代收费用,严禁收费“打白条”或收费不开具规范票据等违规行为,实行“一证一据一册”制度;要主动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监督,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和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继续张贴《关于制止中小学乱收费“十不准”通告》,让收费政策深入人心,让广大学生明明白白缴费,高高兴兴上学。
同时,湖北省监察厅、纠风办要求,各地监察和纠风部门要监督学校的收费管理,把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这项专项活动当作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严禁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理由向学校摊派或截留、平调、挪用学校正常合法的收费收入,并加大对违纪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